2023年度佛山禅城居民医保申报方式

导语 本区户籍居民: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困难人员由资格核定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详见正文。

  申报方式

  1、本区户籍居民

  ● 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

  ● 困难人员由资格核定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丧失困难群体参保资格的人员,如需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保,须在申报期内按所属户籍到规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 父母一方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3、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4、港澳台居民

  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住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1、已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2、已成功缴费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2022年9月底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但需确保扣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额存款缴纳医保费;不继续参保的,须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3、2022年度扣费失败或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中途参加本年度居民医保但未缴费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需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4、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已生成2023年度市外居民医保缴费数据但未缴费的,需到当地相关部门撤销缴费数据;已缴费的还需退费后才能在本区申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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