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共有产权房新市民申请条件

导语 申购人在南海区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南海区居住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人申购前在南海区连续购买社保5年及以上且保持参保状态;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无自有产权住房(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另外还需在佛山市未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没有自建房。

  新市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一)申购人在南海区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南海区居住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购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二)申购人申购前在南海区连续购买社保5年及以上,且申购时前一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三)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四)户籍在村委会的共同申购人除符合上述三项条件外,还需在佛山市未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没有自建房。

  注意事项:

  一个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已承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或个人,不再另外享受佛山市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共有】,即可获取佛山最新共有产权房申购最新消息,各区申购攻略,时间地点,申请条件、流程。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