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籍居民申请南海区共有产权房材料

导语 所需材料:南海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诚信承诺书;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申购人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南海区户籍居民还需:申购人的社保证明;申购人正在履行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用工证明等。

  佛山市户籍居民申购本区共有产权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1、佛山市南海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

  2、诚信承诺书;

  3、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4、申购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5、申购人的社保证明(原件,非南海区户籍居民提交,可到市民之窗或广东政务服务一体机自行打印);

  6、申购人正在履行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用工证明(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非南海区户籍居民提交);

  7、佛山市户籍的申购人和共同申购人,应提交户籍所属村委会出具的《个人宅基地建房查询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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