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共有产权房个人房屋产权比例
导语 禅城区共有产权住房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并结合实际,优化户型设计,合理确定建筑户型和建筑面积标准。
佛山禅城区共有产权房个人房屋产权:
承购人的产权份额占房屋产权的80%,该数值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其余20%产权份额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注:承购人不得分割个人产权份额以及增购政府产权份额。
政府产权份额由区政府指定的国有机构等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代为持有,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配售管理和供后管理等具体管理服务工作,包括组织配售、与承购人签订配售合同、日常管理(转让、退出和回购)、档案管理等事项。
扩展资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本区共有产权住房:
⑴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已签订本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⑵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未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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