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区户籍居民申购禅城共有产权房需要什么条件
导语 申购人具有本区户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且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详见正文。
禅城区共有产权房申购条件:
非本区户籍居民(包含新市民)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⑴申购人应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且在申请之日前在禅城区连续购买社会保险费满5年,且申购前一个月保持参保状态;
⑵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申购前5年在本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
注:申购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
扩展资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本区共有产权住房:
⑴申购人及其家庭成员已签订本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
⑵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点未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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