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转移指南

导语 佛山社保转移是需要个人办理的手续,佛山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

详细了解咨询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社保关系转出

一、受理标准

(一)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受理条件: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参保人已在禅城办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失业保险关系省内转出:

参保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无需办理失业保险缴费信息和基金转移手续。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归集本省缴费信息办理转移。

(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受理条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参保人已在禅城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停保手续的(若有欠费的,还须按规定办理清缴或放弃欠费的相关手续),可按规定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出:

凡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时无需申办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条件时,由广东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归集养老保险信息并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

(三)出具《参保凭证》受理条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参保人已在禅城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停保手续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二、申请材料:

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证件

具体材料要求推荐阅读“申请材料”: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combo/124406047499963723444TC8000F001

三、办理流程:

线上流程: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搜索"佛山市社保转移一件事",通过导办问题的方式指引申请人在对应网站或微信小程序通过身份认证功能进入办理事项界面进行申请办理。

线下流程:

申请人到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咨询导办的方式指引申请人在对应网站或微信小程序通过身份认证功能进入办理事项界面进行申请办理。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办理费用:查询参保情况不收取费用。

社保关系转入

一、受理标准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受理条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并按规定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且在广东省内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临时缴费账户除外);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非临时缴费账户除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办理户籍迁移的除外)。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凡在我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时无需申办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符合在广东省领取基本养老待遇条件时,由广东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归集养老保险信息并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

(二)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受理条件: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办理转入申请:

1、正在禅城参加失业保险的;

2、禅城户籍人员在外省符合条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返回禅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3、非本市户籍人员曾在外省参加失业保险,在我区参保后失业且符合条件在我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4、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划转至我区的;

5、符合国家、省规定其他情形的。

失业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参保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无需办理失业保险缴费信息和基金转移手续。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归集本省缴费信息办理转移。

(三)联办事项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受理条件:

参保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佛山市外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在我区参加职工医保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确定退休医保待遇享受地在我区的。

二、办理材料:

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证件

具体材料要求推荐阅读“申请材料”: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combo/124406047499963723444TC8000F001

三、办理流程:

线上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框搜索“佛山市社保转移一件事”,选定顺德区及本人现时参保地所在镇街后,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选定“业务办理网点”、“结果物领取点”进行在线申报。

二、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实身份信息和《参保凭证》等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在受理审核等环节后生成《联系函》,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三、办理结果:转入地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同步向申请人短信通知办理结果。(备注: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的相关手续)


线下流程:

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现时参保地对应镇街的业务前台提出业务申请。

二、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受理回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申请人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实身份信息和《参保凭证》等申请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在受理审核等环节后生成《联系函》,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四、转入地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同步向申请人短信通知办理结果。 (备注: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的相关手续)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

①养老、医疗保险15个工作日;

②失业保险7个工作日

2、办理费用:

查询参保情况不收取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转移】,即可获取佛山社保关系转移网上办理入口,办理指南,相关问答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