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佛山禅城区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规定

导语 为了促进劳动者就业技能,力推禅城服务质量提升发展,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领航杯”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佛山本地宝为你带来相关信息。

  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领航杯”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组织单位

  (一)组织单位

  支持单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办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佛山市禅城区领航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协办单位:广东领航人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睿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技术指导: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佛山市禅城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竞赛组委会

  主 任:邓激扬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

  副主任:梁品超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副局长

  成员:刘 军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级调研员

  李 宜 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部长

  刘全卓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高显明 佛山市禅城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主任

  汪国洋 广东领航人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游 倩 佛山市禅城区领航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校长

  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在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次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和协调。成员如下: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梁品超

  副主任:高显明、汪国洋

  成 员:张振飞、陈洪、张楚艺、钟晓晖、霍伯祺、李狄珊、游倩

  (三)组委会各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设立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赛务组、秘书组、设备组和安全组。

  1.专家组

  负责大赛的命题组卷工作,按照竞赛标准要求,制定评分标准及相关技术文件。

  2.裁判组

  负责竞赛的评判工作。制定评判标准及规则;负责对实际操作竞赛前现场设备及竞赛环境(条件)的检验和准备工作;对技能竞赛进行阅卷、评分、成绩汇总登记、竞赛结果的核实、发布等工作。

  3.仲裁组

  负责竞赛期间涉及专业技术的争议、投诉和违规的裁定。

  4.赛务组

  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竞赛准备、监考等各种考务工作;负责组织抽签、确定选手竞赛顺序和工位号及辅助工作;并负责竞赛过程全程监控。

  5.秘书组

  负责接待、宣传、信息的发布、资料整理;做好人员报到和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会议会务、竞赛场地的布置和竞赛期间的财务工作;负责选拔赛证件的打印及发放;负责协调、组织竞赛的新闻报道工作。

  6.设备组

  主要负责竞赛设备的准备、保养,解决竞赛期间的设备故障。

  7.安全组

  主要负责竞赛全过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预案制定,设备设施配备及措施检查落实等。

  二、竞赛项目、标准、竞赛试题及名次评定

  (一)竞赛项目:茶艺师

  (二)竞赛方式:个人赛。

  本次竞赛总人数控制在250人以内,分初赛、决赛和创新茶艺表演赛三个阶段。初赛只进行专业理论知识竞赛;理论成绩合格的前 150名选手进入决赛,当出现理论成绩相同时,则以交卷用时少者排名在前。决赛只进行专业技能操作竞赛。

  决赛总成绩前12名的选手进入创新茶艺表演赛,如出现入围选手没有非正常原因(如疾病或天灾等不可抗力的)缺席表演赛环节,竞赛组织委员会将不颁发茶艺师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

  (三)竞赛标准及竞赛试题:本次竞赛为区级竞赛,参赛的选手采用个人竞赛形式,以茶艺师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为依据制定本次竞赛标准。理论竞赛试题统一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开展,从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配发地级市的题库中抽取。技能竞赛试题统一由佛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命题。

  (四)名次评定

  理论、操作技能各项目均按照百分制计算,决赛总成绩按理论占30%、技能占70%计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参赛选手的决赛名次。当出现成绩相同时,则以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在前。本次竞赛单科不合格者,不设补考。

  (1) 参赛选手资格(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范围内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从业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男年龄18-60周岁,女年龄18-55周岁)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和组别的竞赛;

  1.佛山市禅城区户籍劳动者。

  2.持有佛山市禅城区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

  3.在佛山市禅城区参加社会保险或与禅城区企业、行业协会或相关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的非本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

  四、竞赛时间、地点

  1、初赛

  竞赛时间:2020年9月26日上午8:30(暂定)

  竞赛地点:1.佛山市禅城区领航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星星华园国际商场二楼)

  2.佛山市禅城区创业职业技能学校(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18号东星大厦二楼)

  3.佛山市财经学院(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北一街2号)

  选手竞赛时间、地点以直接通知选手的信息为准

  2、决赛

  竞赛时间:2020年10月17 日-10月18日(具体安排直接通知参赛选手)

  竞赛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领航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

  3、创新茶艺表演赛

  竞赛时间:2020年10月23日

  竞赛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星星华园国际写字楼右侧外广场(暂定)

  五、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只设个人奖;

  1、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参加本次竞赛并进入决赛的选手,理论和技能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且未取得相应工种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茶艺师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

  2、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本次竞赛获奖选手将在创新茶艺表演赛中产生,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3、已通过参加市级以上相应工种竞赛活动并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佛山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相同职业(工种)的竞赛活动。

  六、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领航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星星华园国际商场四楼

  联系人:游老师 电话:0757-88330185

  张老师 电话:0757-88039843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250人额满即止)

  (二)报名资料

  1、选手如实填写《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领航杯”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大一寸白底彩色免冠正面近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选手姓名、正反面均为光面)及对应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名称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如有字母必须大写。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照片大于10K、小于40K,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个人近期社保缴费清单,并提交符合参赛人员条件的所需证明材料。

  4.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要求为初中及以上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初中学历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学历承诺书)。

  5.自愿参加活动责任书1份。

  (三)资格审核

  1.选手参赛资格审核由竞赛组委会赛务组,于2020年9月14日前完成审核,并在佛山市禅城区领航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公众号公布审核结果。

  2.参赛选手资格审核通过后其参赛资格才正式生效

  (四)参赛证

  选拔赛现场凭身份证发放参赛证。

  (五)竞赛安排

  根据报名情况,由大赛组委会研究确定竞赛安排,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开展赛前集训活动

  通过审核的参赛选手将安排赛前集训,集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集训承办单位为佛山市禅城区领航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集训安排统一由集训承办单位负责。由于选手已享受了免费集训(培训),选手通过选拔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不得申请个人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而应由集训承办单位(佛山市禅城区领航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统一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集训组织单位不得向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赛前集训费用。

  七、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实际操作项目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实操赛场,理论项目提前15分钟进入理论考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相应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发出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八、裁判

  由竞赛组委会聘请省、市具有考评员资格的茶艺师专家组成,在裁判长领导下负责竞赛评判工作,裁判长直接向组委会负责。

  九、申诉、仲裁与监督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在规定时限(选拔赛结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组委会办公室应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委托仲裁组负责受理选拔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三)监督

  裁判长以及全体裁判员均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负责竞赛评判工作。为保证竞赛全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竞赛组委会委派专人对竞赛进行全程监督。

  十、疫情防控要求

  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关于恢复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粤人社〔2020〕147号)中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指南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禁止非竞赛相关人员进入比赛场地,提前准备防控所需消毒、洗涤、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资,做好培训和竞赛场所、设施设备和使用耗材等的消毒工作和人员体温检测工作。为确保参赛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各参赛选手及所有进入赛场的工作人员(包括考评员及督导员)在参加赛前辅导及竞赛前必须出示粤康码及测量体温,由承办单位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数据的记录保存以备核查;粤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及体温37.3度以上的选手及工作人员不能参加竞赛及进入赛区。

  十一、本实施方案条款的解释权归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领航杯”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附件1 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领航杯”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doc

  附件2 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领航杯”茶艺师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doc

  附件3 自愿参加活动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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