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学生回原籍入户办理流程

导语 符合条件的申请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填写表单,上传所需审核材料。

  原佛山本市户籍人员,因学生入学原因将户口迁到市外大中专院校,毕业、退学、休学由学校集体户迁出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学生在校期间父母户口在市内发生迁移的,不受区域限制。

  (一)窗口办理流程

  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办理入户。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网上办理流程

  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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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学生回原籍入户指南(毕业+退学+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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