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最新消息

导语 最新政策:在佛山市高明区及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区域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详见正文。

  关于佛山市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实施时间

  2023年2月21日,佛山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日期从2023年2月22日到3月23日,共30天。现已经结束公众征求意见,市公安局正抓紧修订完善,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经市政府审核后印发实施,具体实施时间请留意市政府及市公安局网站公布为准

  最新政策

  在佛山市高明区高明河以南的西岸社区三水区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区域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依本政策入户后3年内不能在市内跨区迁移(西岸社区的不能跨社区迁移)。

  结果反馈

  我局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安局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自2023年2月22日至3月23日在市政府及我局官方政务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意见收集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网上反馈意见635条,信函1封反映意见。其中576条意见对政策调整表示赞同,并希望尽快落实;54条意见对政策的落实时间、执行细节进行咨询或提出相关建议;5条意见提出异议。

  二、意见处理情况。

  公众对该政策的意见主要分以下几类:

  1、担心政策调整后,将导致相关区域的学位、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不足;

  2、建议将其他区域也纳入此次政策调整范围;3、建议政策实施前购买商品房的也同样适用此政策办理入户。

  对上述意见,我局答复如下:

  1、此次政策调整,是相关区域属地政府根据当地人口发展、公共服务配套能力等情况主动提出的,已对学位、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进行评估,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提升区域综合承载能力。

  2、近年来,我市其他区域的户籍人口发展较快,暂不宜纳入此次政策调整范围。今后,将根据城市发展的综合承载能力再适时进行调整。

  3、此次政策调整中,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获得时间不受限制。即在此政策实施前获得房屋产权,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

  最后,感谢广大市民的建言献策,我局将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尽快修订完善政策,具体实施时间以市政府及我局官方政务网站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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