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生儿入户条件是什么?

导语 佛山市新生儿入户条件分为市内办理和跨省通办,父母双方均为市内或境内人士的情况下皆可办理,详情请看正文。

  办理条件(本市和跨省办理皆可)

  (一)本市户籍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

  2、同一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3、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登记入户。

  (二)跨省通办

  新生儿在境内出生并依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均为境内人士,同民族,婚内生育;拟申报的家庭户由父亲或母亲为户主,姓氏随父亲或母亲,且新生儿未满一周岁。

  温馨提示:江西省、陕西省仅部分城市开通跨省通办,请留意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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