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次性提取全部佛山公积金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导语 自2025年4月25日起,同时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受理条件详见下文!
一次性提取佛山个人住房公积金全部存储余额受理条件
(一)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且未继续在异地缴存。
(二)于2016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在本市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后未继续在本市缴存。
(三)在本市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不存在冻结、违规提取等限制提取情形。
申请材料
(一)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二)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