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次性提取全部佛山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自2025年4月25日起,同时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办理所需材料详见下文!
申请一次性提取全部佛山公积金存续余额所需材料
(一)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二)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叁)《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受理条件
(一)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且未继续在异地缴存。
(二)于2016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在本市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后未继续在本市缴存。
(叁)在本市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不存在冻结、违规提取等限制提取情形。
➤线上操作指引
(一)微信操作指引
1. 关注“佛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菜单栏【城市服务】进入佛山城市服务平台,点击【公积金】;
2. 首页点击【业务大厅】,点击【封存达到规定时间且未继续缴存提取】-【我要提取】,阅读并同意《提取承诺(授权)声明》,进入申报页面。如图:
3. 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账号,点击“申请提取”完成提取申请。
4. 提交业务后,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
(二)网厅操作指引
1.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在首页通过【我要办理】进入到办理模块,点击【个人提取办理】进入提取类型选择页面,点击【封存达到规定时间且未继续缴存提取】,点击下一步进入提取承诺(授权)声明对话框,仔细阅读《提取承诺(授权)声明》,点击同意后进入申报页面,如下图。(注:选择提取类型后请仔细阅读温馨提示,不满足提取条件的职工无法办理提取)。
2. 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账号,提交后完成提取申请,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 【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