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佛山户籍政策2025
导语 非佛山市户籍的中国公民可在佛山办理入户,在佛山办理入户可以通过稳定居住就业入户、高技能人才入户、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积分入户、录用、招聘、调动入户
在佛山办理入户可以通过佛山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佛山市直系亲属投靠入户;佛山市积分入户;佛山市录用、招聘、调动入户几种方式入户
一、佛山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1.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入户;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可迁入工作单位产权住宅房屋或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也可迁入亲友家庭户,或依次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政府公共集体户。
3.在本市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该区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该区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入户;在该区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可迁入居住地政府公共集体户。
二、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
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且已由就业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签发《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卡》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申请入户。
三、佛山市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1、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因隐瞒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外地办理了出生登记后,要求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不予受理。)
四、佛山市积分入户
经我市各级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机构确认取得积分入户资格,获得《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简称入户卡)的,在入户卡有效期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入户卡签发地申请入户。
五、佛山市录用、招聘、调动入户
1、经市(区)人才管理部门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经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到我市的公务员、各类在职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
2、优粤佛山卡A、B、C卡持卡人(不包含柔性人才);
3、经批准的先落户后就业人员;
4、经批准的随迁人员,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工作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户。
注:可在居住地入户是指在实际居住的地方如自己或直系亲属房产、单位分配房产、租住的政府或个人房产,并须提交相应材料。如不符迁入居住地房产的,就只能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单位注册地公共集体户。也可挂靠在亲友家庭户。
办理程序
➤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通过网上流转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迁出;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入户。待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迁出后办理入户。
提醒:如户籍地公安机关配合的,也可适用跨省通办。
➤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粤居码”信息推送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途径
➤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 线上办理
“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注:线上办理只是预受理,预受理通过后还需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前台正式申办。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入户】即可查看佛山各类入户方式+办理地址+审批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