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政策内新生儿入户手续
导语 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理?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佛山政策内新生儿入户手续,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佛山政策内新生儿入户手续
项目名称 |
政策内生育小孩出生登记 |
项目类别 |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
主管部门 |
佛山市公安局 |
办理主体 |
■法定机关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 |
办理对象 |
■个人 □企业 □部门 |
办理范围 |
佛山市户籍人口 |
办理条件 |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口,属政策内生育的小孩,1998年7月22日前出生的随母亲登记入户,1998年7月23日后出生的随父随母入户自愿选择。 |
受理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审批单位 |
□市级 □区级 □镇街 |
所 需 材 料 |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小孩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属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与其他证件资料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 [3]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新生婴儿跟随抚养权属方申报出生登记。 [4]出生医学证明。 [5]广东省内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属广东省外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同时提供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
表格 名称 |
《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
窗口办理流程 |
申请人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手续。 |
办理窗口 |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
网上办理流程 |
|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
|
当前网上咨询网址 |
佛山警务在线(http://www.fsga.gov.cn) |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
|
其他办理流程 |
|
办理时限 |
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
收费标准 |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
电话咨询 |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
》》》》》佛山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佛山户口的迁入,迁出,迁移,变更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本地宝佛山户口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生儿入户】,即可获取佛山新生儿入户预约入口,预约指南,新生儿出生登记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