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导语 在国外出生的新生儿如何将户口落在佛山?本文为大家带来佛山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办理流程、材料等详细信息,方便大家办理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
办理条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我市户籍人员,在国外所生小孩,经认定为中国籍或在国外未取得居留权的,可申请随父随母入户。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携同子女到户政窗口申请入户。
3、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父母、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出生证明(经我国驻出生地大使馆认证)及中文翻译件。
6、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新生婴儿跟随抚养权属方申报出生登记。国外登记的,提供中文翻译件。
7、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办理户口通知》。
8、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手续。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请,上传资料,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持材料原件到户政窗口优先办理。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办理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22835307
叁水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7783735
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8620880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
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特殊情况需要调查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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