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恢复户口办理指南

  本文为大家带来劳教人员户口恢复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费用等实用信息,方便大家办理佛山户口恢复。

办理条件

2003年8月7日前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已经被注销户口,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或假释、保外就医回原籍入户的,可办理入户。

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办理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及申请人书面入户(恢复户口)申请。(收原件)

2、相关部门作出的释放、解除劳教的判决、裁定、决定、证明书,或批准假释、保外就医等法律文书。(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佛山劳教人员户口恢复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回原籍入户,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的,由户籍窗口予以当场办理。

2、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异地入户的,在3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4、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37个工作日审批,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

1、办理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

2、补办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

3、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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