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材料

导语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具体解除材料不妨阅读本文吧。

  办理材料

  1 、收养登记证;

  2 、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

  3 、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收养人书面申请。收养人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年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须提供同意解除收养的书面意见,收养人半身照片2寸1张,被收养人半身照片2寸2张,均为彩照。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22831191;审批进度咨询:22835831。

  交通指引 :可搭乘301、308、312、316、902、904路公交前往,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佛山顺德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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