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商品房交易转移登记办理指南

  佛山商品房交易转移登记办理需要用的材料有哪些?办理的条件需要注意什么,办理的流程又是如何,本文中都有详细的整理~

办理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生效备案;

2.自然人购买住宅的须具有佛山市限购政策下的购房资格。

3.房屋未被查封、冻结等

4.已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办理材料

1 、 《商品房交易登记申请书》

2 、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

3 、 购房者身份证文件

4 、 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减免契税审批表》

6 、 宗地图复印件2份

7 、 房屋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

8 、 街区更正地址证明

9 、 2002年9月1日后确权的别墅式住宅(独立验收部分),提供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

10 、 10.《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对帐簿》复印件,或银行收款证明(盖银行业务章并显示属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复印件(属2006年5月23日前所批的项目预售不需提交)

11 、 购房资格审核表

办理流程

收文-审批-核准-缮证-收费-发证

办理时限

办理地址

顺德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联系电话 :0757-2283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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