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商品房交易转移登记办理指南
佛山商品房交易转移登记办理需要用的材料有哪些?办理的条件需要注意什么,办理的流程又是如何,本文中都有详细的整理~
办理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生效备案;
2.自然人购买住宅的须具有佛山市限购政策下的购房资格。
3.房屋未被查封、冻结等
4.已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办理材料
1 、 《商品房交易登记申请书》
2 、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
3 、 购房者身份证文件
4 、 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减免契税审批表》
6 、 宗地图复印件2份
7 、 房屋平面图原件及复印件
8 、 街区更正地址证明
9 、 2002年9月1日后确权的别墅式住宅(独立验收部分),提供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
10 、 10.《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对帐簿》复印件,或银行收款证明(盖银行业务章并显示属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复印件(属2006年5月23日前所批的项目预售不需提交)
11 、 购房资格审核表
办理流程
收文-审批-核准-缮证-收费-发证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顺德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联系电话 :0757-2283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