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未落户恢复佛山户口办理指南

导语 户口已办理迁出但未落户可以恢复佛山户口吗?迁出但没落户如何才能恢复佛山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条件

从我市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的人员,又返回原住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供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落户证明。
[4]未入户的情况说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复印,其它复印件由申请人提交)。

说明:
1、为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证件残损、不全、污损或信息资料不全的,应到原发证机关换证或出具证明。各种证明材料之间项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出生地不一致等),应更改证件或出具变更证明或补充证明。
2、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须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3、如材料存疑或本单未列明的其他情况,请按民警告知给予配合。

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出地公安机关在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通知申请人前往办理手续;不批准的,告知申请人。
3、办理入户。批准迁入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办理入户。

注: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详情请参阅《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理地址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

条件符合,相关证明、证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入户】,即可获取佛山各类入户业务预约入口和指南,网上预申请入口及流程,申请表格下载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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