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佛山电价调整+阶梯电价标准

导语 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计费标准,电价不作调整;

  根据《关于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考虑到广东省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1、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计费标准,电价不作调整;

  2、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时,适用第二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需加收0.05元;

  3、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适用第三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需加收0.30元。

  从三个档位电量可以看到,非夏季标准二档收费比夏季标准少60度,三档收费比夏季标准少200度,因此更容易跨到下一个收费档位,电价也是每跨一个阶梯档级就上升一个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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