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佛山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政策

导语 2018年佛山民办学校招生有了新的改变!报名时间比以往缩短了!快来看看其他的时间安排吧!

  今日佛山市教育局公布《2018年佛山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报名时间由以往的16天缩短为11天,对于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或可直接报名录取!

时间安排表

  招生咨询和宣传:2018年3月1日后

  报名时间:2018年5月5日-15日

  面谈时间公布:2018年6月8日前

  调剂登记:2018年6月9日-10日

  调剂后的学生面谈时间公布:2018年6月16日

  面谈时间:2018年6月27日-7月1日

  分数线和录取结果公布:2018年7月1日

  新生缴费注册:2018年7月2日-3日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佛山民办初中将继续采取面谈方式招生,招生原则不变、政策不变、方向不变。目前,全市的优质学位充足,总量上可以满足2018年小学毕业生的入学需求。

  《意见》还讲了哪些内容?

  报名方式

  各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报名学生必须是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选择民办初中报名,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18年5月5日至5月15日。各民办初中不得提前报名,不得限制报名人数,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在学生报名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5倍的情况下,学校可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参加面谈的学生对象。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减少面谈时间冲突,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学校办学特色,选择报名学校,一般不宜超过3所。

  公布学生面谈时间安排

  各民办初中在学生报名工作完成后,要科学合理安排好学生的面谈时间,并于2018年6月8日前向学生公布。

  鼓励各民办初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由学生自选面谈时间,最大限度减少调剂学生人数。所报学校面谈时间有冲突的学生,可向需调剂面谈时间的学校提出申请。

  各民办初中统一在2018年6月9日至10日接受学生调剂登记,并予以调剂,最大限度为学生面谈提供便利。2018年6月16日,各民办初中公布调剂后的学生面谈时间安排。

  招生依据

  各民办初中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要求,以面谈成绩作为招生依据。同时可参考学生提供的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除此之外,一律不得收取学生(家长)所提供的各类竞赛成绩、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不得以此作为报名和招生入学的依据。

  招生方式

  全市民办初中以面谈方式招收新生,面谈时间统一安排在2018年6月27日至7月1日,具体时间由各民办初中自主安排。

  面谈内容和程序

  面谈应结合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从个性特长和综合素质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面谈,并在当天公布面谈成绩。

  招生录取

  各民办初中根据面谈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并统一在2018年7月1日公布分数线和录取结果,不得提前公布。

  在规定报名日期结束之后,对于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可简化面谈内容和程序或直接报名录取

  新生缴费注册统一安排在2018年7月2号至7月3号进行不得提前缴费注册。

  各民办初中于2018年7月6日和10日分别两次将已缴费注册的新生名册提交市、区教育部门备案。各民办初中要在当年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布实际招生数。

  学校开放日、学校咨询:统一明年3月1日以后进行

  各民办初中可适度开展招生咨询活动,包括举办学校开放日、网络咨询、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等多种途径,方便家长与学生及时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和招生信息,时间上统一安排在2018年3月1日以后进行。

  不得在招生咨询活动中以任何形式变相组织招生报名和考试。民办初中招生宣传广告实行备案制。各民办初中应事先将宣传广告(含内容、形式和渠道)报各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刊播散发。对外发布的有关信息须与备案内容一致,做到客观、真实、准确,不含糊其辞,不以任何形式作不负责任的许诺,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和家长。

  制定招生方案:鼓励学校创新面谈方式

  各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实行审查备案制。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鼓励民办初中在不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不断探索创新面谈招生方式。

  监督管理:民办初中、教育机构不能进入小学宣传,任何学校不能组织学生自荐

  各民办初中不得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其他机构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教育培训班。各民办初中不得进入小学校园进行招生宣传,干扰小学的正常教学秩序。

  各小学也不得接受民办初中进入校园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委托、组织或变相组织小学推荐优秀生源。实行集团办学的学校不得搞择优推荐直接升学。

  各民办初中在规定的招生时间期限内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遴选学生,不得提前承诺录取学生。不得组织特优生、特长生自荐,线上收取学生证书、简历等。不得参与任何社会组织举办的与招生挂钩的各类型活动。

  民办培训机构不得弄虚作假,以民办初中的名义开设培训班,向民办学校推荐生源,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和家长。不得以任何形式进入民办初中进行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活动。民办初中也不得接受培训机构进入校园进行活动。

  严肃处理违规招生行为:家长切勿轻信培训机构宣传

  对违反规定招生的民办初中,市、区教育局将在调查核实后,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加大查处力度,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处以年检不合格、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减少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不要轻信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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