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多信息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佛山农商银行”)前身成立于1954年,是一家具有65年发展历史的金融企业,
2012年12月5日改制为地方性商业银行,2019年7月,成功吸收合并高明农商银行、三水农信联社,营业网点规模达197个,服务覆盖佛山市禅城区、高明区、三水区15个镇街、152个行政村,辐射302个村居委会,服务人员超3000名。
佛山农商银行倡导并践行“便捷服务”理念,坚持立足社区、拥抱互联网,为“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发展思路,持续打造佛山地区零售业务持续领先、对公业务优化创新、金融市场稳健发展,以消费金融和小微金融为特色的社区银行。
佛山农商银行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亦多次获得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肯定,获得中国银监会农村金融部授予的“2015-2016年农村商业银行标杆银行”称号;连续四年被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评为“广东省优秀企业”;荣获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颁发的“2018年度改制帮扶卓越贡献奖”;荣获中华合作时报社、中国金融杂志社联合颁发的第九届中国农村金融品牌价值榜“全国农村金融优秀服务乡村振兴机构”等荣誉称号。
未来,佛山农商银行将不忘初心,牢记服务佛山人民、服务佛山经济发展的使命,坚持“立足佛山,服务佛山”原则,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为城乡居民、企业和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为辖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金融支撑。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外汇票据贴现、结汇和售汇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贵金属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