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导语 佛山城乡居民参保材料: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等,各区参保材料不尽相同。详见正文。
佛山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一、禅城区:
1、申报参保: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 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
● 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
注意:2023年度市外已缴费的不能同时在本市参保。
2、申报停保: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
3、变更扣费账户:
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二、南海区:
1、本区户籍居民:
①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②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2、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其参保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①《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扫码获取上述审批表)
②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③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三、顺德区:
①顺德户籍居民:经办人身份证。以家庭为单位办理参保和缴交保费,家庭内需要参保的人员可自行确定,不参保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港澳台人员:《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保人扣费存折原件(复印首页),或银行盖章确认的借记卡的卡号与账号对照证明。
③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表》。
④大中专学生:由所属学校统一办理申报参保。
四、高明区:
①本区户籍居民:
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PS:2022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无需再申报。
②港澳台居民:
由港澳台居民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所属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 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③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 《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审批表需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确认;
● 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 参保子女户口簿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 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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