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个人生育津贴怎么申领?
导语 申领佛山个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答:职工本人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申领材料
1.在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或期后,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经营而未领取生育津贴且无承继单位的,填写《信息采集表》 ,并提供用人单位已注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2.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先填写《信息采集表》 ,如符合待遇发放条件,医保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发出《佛山市个人申领生育津贴单位告知书》,核实参保人产假工资支付情况。若核实情况与个人承诺书中所述一致,医保经办机构将在核实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津贴款项到个人提供的账户中;若核实情况与个人承诺书不一致,将退回相关申请资料。
3.失业人员按照《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经办规程》第十三条申请本人的生育津贴,且生育津贴拨付到失业人员本人账户。
失业人员可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填写《信息采集表》 向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申领方式
1、线下办理
可以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公众号进行办事预约,也可以直接到参保人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拿现场号进行办理生育津贴业务
2、线上办理
①、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生育津贴支付”事项——在线办理——选择佛山市——所属区——所属街道——办理,进入资料填写页面,按要求填写资料提交即可。该线上办理人可以是单位经办人,也可以是分娩职工。
②、粤医保:“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激活电子医保凭证——首页“业务办理”模块旁的“查看更多”——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支付申请,按提示填写好材料提交即可。(提示:该线上办理人只能是分娩职工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即可获取申领指南+计算方式+申领入口+产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