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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医保年限可以合并吗?

导语 参保人员在本省各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答:可以合并

  佛山医保年限规定

  2025年10月9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关系管理实施办法》,其中在《缴费年限与退休待遇》章节中明确,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符合下列规定,且本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自退休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

  (一)2025年12月31日前(含),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为男职工25年,女职工25年;

  (二)2026年至2030年,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从25年提高到30年,逐年递增,每年度增加1年,分别达到26年、27年、28年、29年、30年,女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为25年;

  (三)2030年以后,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不符合佛山年限规定的怎么办?

  1、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地不与职工养老退休待遇地挂钩。不符合规定享受职工退休医疗的,可选择在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缴费至规定年限,在该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年限不符合享受我市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需办理按月延缴或一次性缴纳医疗差额年限。

  点击查看佛山医疗差额年限一次性补足指南: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医保年限】即可查看佛山医保缴费年限查询入口+政策+各区年限差额补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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