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会保险参保指南
导语 城乡居民医保:未参保的居民请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户籍所属村居委会申报参保;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提交资料到户籍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报及确定缴费档次。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失业保险。
⭐佛山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流程:
1、未参保的居民请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户籍所属村居委会申报参保(2023年佛山居民医保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12月20日。请尽快进行申报缴费)。
2、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3、税务扣费时间:从2022年11月下旬开始,至2023年1月19日。
截止申报时间:
2023年佛山居民医保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参保缴费标准: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22年度不变,仍为596元/人/年。
注:大中专新生按一年半缴费。
参保缴费须知:
1、本市户籍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成功,将自动续参2023年度居民医保,新参保个人可以到村(居)委或行政服务中心(社保办事处)登记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保。
2、下列情况需在2023年度参保的,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①2022年度扣费失败的;
②户内有人员增减变动或资料变更的;
③本市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
④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停保后,再申报参加佛山市居民医保。
3、为确保2023年度能正常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余额足够扣缴本次参保费用,若出现余额不足等情况,视同放弃本年度参保资格。
4、除银行批扣外,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等网上渠道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申请退费须知:
参保人年度申报参保缴费后,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市居民医保,需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2023年1月1日)申请办理居民医保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不能重复享受待遇。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佛山市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佛山市城乡居民在享受企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规定的相关待遇期间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原户籍地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后才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均符合在原户籍地参保缴费的条件。在迁移户籍前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由原户籍地负责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
4、年满60周岁前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办理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和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按个人征收的,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及复印件(存折应有近1年内交易情况,银联卡应有卡资料查询单据或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属于按村征收的,须提供银行活期存折、银行转账单或现金等。
5、委托代办的,须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或公安户籍机关证明凭证;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提交资料到户籍地(或港澳台居民居住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申报及确定缴费档次。
2、参保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村居委会代收,社保部门按月向村居委会统一扣收。
3、目前佛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是按月缴费。
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社区委会(港澳台人员为居住证地址村居委)。
办公时间:根据所属村(居)委会办公时间为准。
四、缴费标准:
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设定为每年360元、480元、600元、720元、84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4800元共11个档次。参保人对应的月缴费标准为: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400元共11个档次。
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以按月的方式进行缴费。
五、注意事项:
1、《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2020〕7号)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佛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流程: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和失业保险。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参保缴费申请,按规定申报缴费。
1、关注“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上办理;
2、下载粤税通app或小程序,进行自助办理;
3、凭本人身份证到我市税务部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目前“粤税通”已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签订三方协议、调整缴费基数、清缴社保费、变更参保险种、变更社保联系方式、停保、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查询三方协议和查询缴费信息等多项功能。其中广东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深圳、东莞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通过“粤税通”办理全部业务,其他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除了缴费登记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外,其他业务均可以通过线上办理。
参保登记:
1、微信直接搜索“粤税通”小程序,进行刷脸识别或使用微信支付密码即可登录。
2、登录成功后点击右上角的个人业务-我的社保-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本地户籍缴费登记或非本地户籍缴费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险种、费率和费基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执行)。
3、以“本地户籍缴费登记”为例(省内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的),在“个人基本信息”界面,选择所属的“街道乡镇”“险种组合”,填写缴费基数后,点击“提交登记”,登记成功。
清缴社保费:
1、点击【清缴社保费】模块后,进入清缴社保费界面,填写用户基本信息,确定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2、确认用户信息及缴费明细金额,确定无误后点击去缴款,进入到支付界面,点击立即支付即可。
灵活就业人员指的是: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3、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4、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社保】即可查询社保缴费详情和缴费流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