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什么?
导语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缴纳的资金由个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封闭运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简单来说,参加个人养老金是在享受国家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增加的补充养老保障渠道,对参保人来说是多了一份养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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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支柱”。
第一支柱:
即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主体部分,立足于保基本,主要体现社会共济。
第二支柱:
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主要发挥补充作用,已经有良好的发展基础。
第三支柱:
“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 李忠说,个人养老金与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共同构成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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