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非婚生育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导语 佛山政策外新生儿入户办理的条件是什么?佛山政策外新生儿入户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佛山政策外新生儿入户办理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佛山政策外新生儿入户在哪里办理?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一)本市户籍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小孩,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入户。

2、同一市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户口为集体户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3、父母离婚的小孩跟随抚养权属方登记入户。

(二)跨省通办

新生儿在境内出生并依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均为境内人士,同民族,婚内生育;拟申报的家庭户由父亲或母亲为户主,姓氏随父亲或母亲,且新生儿未满一周岁。

温馨提示:江西省、陕西省部分城市开通跨省通办,请留意当地政策。


办理材料

1、《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

2、小孩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的,须提供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证的证明及亲子关系医学鉴定书。特殊情形的要调查核实。

4、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并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5、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随父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医学鉴定书;

6、集体户入户同意书。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7、小孩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监护人在场见证。

温馨提示: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查验原件收取副页。

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

1、提出申请。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办理入户。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以通过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预申请。

1、申请人网上填写表单申请。

2、上传所需审核的资料。

3、户政部门网上初步审核。须补充修正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申请入户地户政窗口办理。

粤居码小程序详细办理流程:点击此处

注:线上办理只是预受理,预受理通过后还需申请人带齐资料到前台正式申办。

办理时限

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特殊情况需要调查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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