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窗口办理流程

导语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办理佛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前记得要先预约

  佛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注: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安居乐业】,即可获取佛山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业务预约入口和指南,网上预申请入口及流程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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