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理身份证挂失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本人到户政窗口现场申请挂失。详见正文。

  一、禅城区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到户政窗口现场申请挂失。

  注: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申请人只需在表上签名确认。

  二、南海区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到户政窗口现场申请挂失。

  说明:

  1、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后找回居民身份证的,必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解除挂失,以免影响证件的正常使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被他人拾获后交给公安机关登记丢失招领的,丢失身份证的当事人可持本人户口簿到登记丢失招领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领取。

  三、顺德区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到户政窗口现场申请挂失。

  四、高明区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到户政窗口现场申请挂失。

  说明: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后找回居民身份证的,必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解除挂失,以免影响证件的正常使用。

  五、三水区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2、本人到户政窗口现场申请挂失。

  注意:

  1、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后找回居民身份证的,必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就近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解除挂失,以免影响证件的正常使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被他人拾获后交给公安机关登记丢失招领的,丢失身份证的当事人可持本人户口簿到登记丢失招领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领取。

  3、按照现行户籍政策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时,要更加严格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人口系统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应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后办理。

  PS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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