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明区居民医保申报缴费指南
导语 2025年佛山居民医保参保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2月15日,其中停保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1月15日。
2025年佛山居民医保参保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2月15日,其中停保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1月15日。扣费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25日,请参保人确保扣费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或直接通过“粤税通”“粤省事”等网上渠道主动缴费。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参保缴费
标准个人缴费标准596元/人/年,全额缴费人员缴费标准1552元/人/年。
➤参保对象
本市户籍非参加职工医保的所有居民;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高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已在本市办理港澳台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高明区参保申报指南
1、本区户籍居民
(1)本区户籍居民可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或社保办事处进行申报。
(2)重点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统一由所属镇街主管部门进行参保申报。
2、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请提供以下资料到居住证签发地所属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参保条件:随迁子女父母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或者随迁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随迁子女参保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1)《佛山市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提供的申报表需就读学校盖章确认。
(2)参保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需要提供关系证明(例:出生证)
(父母户籍非佛山市户籍的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办事处办理,父母户籍是佛山市户籍的请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办理)
4、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六、参保注意事项
1、本区户籍居民2024年度参保缴费成功且中途未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保的,将自动续参2025年度居民医保,如新年度不参保的,需办理停保手续。2024年度已申报参保但未成功缴费的,如需在新年度参保,请重新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2、已在外市参加医保的居民,需先在原参保地停保后才能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
3、要停保的居民,请在停保申报期内申请。
4、缴费期内参保人应在缴费账户存足金额进行备扣,缴费期内参保人也可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进行自助缴费或到税务窗口刷卡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5、参保人如需更改扣费账号的请在2024年11月15日前到税务部门更改扣费账号。
➤业务咨询电话:
荷城办事处:88231115
杨和办事处:88803233
明城办事处:88837938
更合办事处:88848338
医保分局价招和规划法规股:8823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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