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交通事故被扣留的车俩需要缴纳停车费吗?

导语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部近日修订发布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佛山交通事故被扣留的车辆不收停车费

  对因扣留事故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明确由作出扣留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但公安交管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费用除外

  对需要进行事故检验、鉴定的,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不得向群众收取。

  严禁公安交管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防止违规收费和勾连牟利等问题。

  除依法扣留车辆的情形外,赋予事故当事人自行联系施救单位拖移车辆的选择权,只有在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且影响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交警方可通知具有资质的施救单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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