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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失业登记证明怎样办理?

导语 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之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含)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可以申请失业登记办理

  佛山失业登记

  办理范围

  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之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含)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

   ➤适用条件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失业人员: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者,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灵活就业、自由职业者中止就业的;

  6.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8.各区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温馨提示

  1.上述所称常住地指失业人员持有的居住证上记载的现居住地;就业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进行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参保地指失业人员失业前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

  2.在就业失业登记业务板块中,个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港澳台人员可参照内地居民享受同等公共就业服务。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收复印件1份,纸质。

  2、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结业证明:属于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停业人员提供,核对原件收复印件1份,纸质。

  3、《佛山市失业人员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原件1份,纸质。

  4、不允许代办,如若特殊情况须代办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 代办人身份证明:如为代办情形,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纸质。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社保卡等。

  ② 《授权委托书》。如为代办情形,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办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纸质。

  注:港澳台人员的办理材料与内地人员一致。

  办理时限

  ➤网上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2、审核;3、录入“失业”信息。 申请人符合告知承诺制实施条件、自愿选择告知承诺制,并签订告知承诺书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线下办理流程

  1.受理;2.审核;3.录入“失业”信息,发放或更新证件。 申请人符合告知承诺制实施条件、自愿选择告知承诺制,并签订告知承诺书的,可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不符合条件的理由,向申请人列明所需补正材料。

  3、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受理登记备案。

  4、佛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人社分局审核、审批。

  ➤线下办理地址

  点击查询:佛山政务服务网点

  ➤线上办理入口: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失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后,选择办事区划后即可在线办理。

  2.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搜索“失业登记办理”,进入后即可在线办理。

  3.登录“粤省事”或“粤就业”微信小程序,点击“办事中心”,搜索“失业登记网上申请”,进入后即可在线办理。

  注: 在网上办理失业登记后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电子证,如需申领《就业创业证》实体证,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提供二寸近照一张前往对应的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佛山本地宝】,对话框回复【失业登记】即可获取失业登记办理指南+入口、失业金申领指南+申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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