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退伍军人入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应1:符合省、市政策规定的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其本人及已随军的家属可以入户

办理材料

1 、 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 、 民政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3 、 手续完备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4 、 随配偶入家庭户的,提供结婚证

6 、 迁入集体家庭户的户口簿

7 、 房产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2、派出所审批中队领导进行审核

3、派出所领导进行审批

4、在窗口向申请人发送户口簿

5、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回原户口所在地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证明材料齐全的,由户籍窗口予以当场办理。异地安置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

办理时限及费用

7个工作日内,不收费

办理地点

各派出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各派出所

联系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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