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退伍军人入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应1:符合省、市政策规定的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其本人及已随军的家属可以入户
办理材料
1 、 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 、 民政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3 、 手续完备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4 、 随配偶入家庭户的,提供结婚证
6 、 迁入集体家庭户的户口簿
7 、 房产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
2、派出所审批中队领导进行审核
3、派出所领导进行审批
4、在窗口向申请人发送户口簿
5、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回原户口所在地的,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证明材料齐全的,由户籍窗口予以当场办理。异地安置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
办理时限及费用
7个工作日内,不收费
办理地点
各派出所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各派出所
联系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