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佛山职工住房公积金办理程序+途径
导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线上办理流程: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新增”栏目申报。
注:
1.仍未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应先登录公积金中心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开通网上服务,再申报职工新增。
2.单位网上服务开通及上述业务的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具体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查看。
3.业务提交后,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业务进度(审核通过的可打印相关业务回执):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在“新增·封存·调整·延迟”栏目中查找相应的业务,选中业务可“查看详情”、“打印回执”或“打印业务登记表”。
缴存调整
低于缴存下限标准的缴存职工缴存 2025 年 7 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按《通告》执行,缴存单位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含当日)按规定做好缴存调整工作,若未及时办理缴存调整,将影响 2025 年 7 月及后续月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1.在 2025 年度(2025年7月至 2026年6月,下同)缴存调整前办理
线上办理流程: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汇缴调整”栏目申报。
业务进度查询(审核通过的可打印相关业务回执):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在“新增·封存·调整·延迟”栏目中查找相应的业务,选中业务可“查看详情”、“打印回执”或“打印业务登记表”。
注:为已办理 2024 年度缴存调整的职工办理缴存调整时,缴存单位须同时上传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核(一般情况下,3 个工作日内审核)
2.待 2025 年度缴存调整工作开展时一并办理
线上办理流程: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汇缴调整”栏目申报。
业务进度查询(审核通过的可打印相关业务回执):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在“新增·封存·调整·延迟”栏目中查找相应的业务,选中业务可“查看详情”、“打印回执”或“打印业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