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外迁入落户大全汇总

导语 除了积分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和直系亲属投靠入户这些入户方式,佛山还有哪些市外迁入类型?不同的入户形式办理流程是否一样?办理条件分别是什么?佛山本地宝做了一个汇总,看完你就懂啦。

目前,佛山市外迁入共有21种类型,具体如下:(点击可查看具体办理流程)

1.户口漏登补录

申请条件:本市常住户口公民,因各种原因造成个人或整户人口管理资料信息在数据库漏登的。

2.录用、招聘、调动入户

申请条件:经市(区)人才管理部门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或经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到我市的公务员、各类在职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经批准的先落户后就业人员,以及经批准的随迁人员,可以在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工作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入户。

3.出入站的博士后入户

申请条件:经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出入站的博士后,在我市定居、工作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入户。

4.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入户

申请条件:出国(境)前已注销常住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回国后需在我市就业地落户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入户。

5.高技能人才入户

申请条件: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且已由就业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签发《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卡》的,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申请入户。

6.积分入户(新《办法》分值有所变化)

申请条件: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等,经相关职能部门资格联审符合纳入积分登记管理条件,且已由市(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人社部门批准积分入户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入户。

7.购房入户(新《办法》有变动)

申请条件:在我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8.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申请条件:在我市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入户。

9.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申请条件:被投靠方属佛山市户口,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共同居住生活且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因隐瞒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外地办理了出生登记后,要求投靠父母将户口迁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不予受理。)

10.随军家属入户

申请条件:驻我市部队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申请随军入户。

11.复员、退伍、转业、离退休军人入户

申请条件:符合省、市政策规定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离退休军人、无军籍职工,其本人及已随军的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12.学生入学入户

申请条件:外市户籍公民考取我市具有国家规定招生资格、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的,可申请入户。

13.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申请条件:原本市户籍人员,因学生入学原因将户口迁到市外大中专院校,毕业、退学、休学由学校集体户迁出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学生在校期间父母户口在市内发生迁移的,不受区域限制。

14.已办收养登记的小孩入户

申请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可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15.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已被注销户口,刑满释放

申请条件:2003年8月7日前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已经被注销户口,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或假释、保外就医回原籍入户的,可申请入户。上述人员被执行处罚期间原同一户内亲属户口在市内发生迁移的,恢复户口不受区域限制。

16.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定居入户

申请条件:来我市定居并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以及经批准在我市定居的华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入户。

17.原我市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我市定居入户

申请条件:原我市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我市定居,并自愿放弃港澳居民身份的,可以申请入户。

18.出国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恢复户口

申请条件:原本市户籍公民因留学、探亲等原因在国外居住较长时间(通常指两年以上),但一直未取得居留权,内地户口已经注销,申请返回原居住地定居的。

19.迁出未落户人员恢复户口

申请条件:从佛山市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的人员,又返回原住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20.因长期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后被注销户口又重新出现的人员恢复户口

申请条件: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后被注销户口又重新出现的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21.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入户的其他人员入户

申请条件:符合国家、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由本市安置、入户的人员,可以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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