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2018年跨区门诊申报办理指南
导语 佛山本地宝为你带来南海区2018年跨区门诊申报办理指南,想要办理的朋友要抓紧时间啦~
南海区
一、申报时间
10月20日至12月25日
二、申报地点
参保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三、申报对象
职工参保人(含退休人员)
四、申报手续
(一)用人单位批量申报:
用人单位在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下载《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准确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到参保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申报。
(二)参保人自行申报:
参保人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可在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下载表格或在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领取),并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在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理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在新年度首次发生普通门诊业务(普通门诊现场结算、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区查询等)时,仍无申报当月有效的缴费信息传入的,将默认为无效申报。
(二)参保人2017年度前已经申报了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的,以后年度默认在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在申报期内可以申请变更已选定的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区,从新年度开始可以在新选定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佛山五区2018年度跨区门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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