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2018年跨区门诊申报办理指南

导语 佛山本地宝为你带来高明区2018年跨区门诊申报办理指南,想要办理的朋友要抓紧时间啦~

高明区

  1、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佛府办〔2016〕60号),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居民身份参保人以其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自然年度内由职工身份转换为居民身份的,转换后以居民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二)职工身份参保人12月份参加基本医保的,以其12月参保属区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三)上年度12月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当年1月份后以职工身份参保的,以其自然年度内首次参保属区作为当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四)若1个自然年度内由居民身份转换为职工身份的,以其居民身份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五)上述(二)(三)(四)项以自然年度为限,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在每年10—12月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自1月1日起生效。如无再次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默认为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2、高明区2018自然年度职工身份参保人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申办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3、用人单位批量申报:用人单位可登陆佛山市社保信息网、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下载或到社保办事处前台领取《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填妥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递交至参保所属社保办事处。

  4、参保人自行申报: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报表》到社保办事处前台办理。申请表格同样可登陆佛山市社保信息网、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下载,或到社保办事处前台领取。

  5、选择高明区作为门诊待遇享受地,可在高明区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享受门诊待遇。

  佛山五区2018年度跨区门诊申报:

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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