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佛山国外出生的小孩怎么办理出生登记?

导语 佛山国外出生小孩出生登记需经大使馆认证的出生证明,材料齐全当场办理,还需出入境部门核发的办理户口通知。

  国外出生的小孩怎么在佛山办理出生登记?

  佛山国外出生小孩出生登记适用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佛山户籍、在境外出生且经认定为中国籍或未取得外国居留权的小孩,需准备经中国驻出生地大使馆认证的出生证明、护照或旅行证等材料,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一、受理范围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佛山市户籍人员,在国外所生小孩,经认定为中国籍或在国外未取得居留权的,可申请随父随母入户。

  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其在国外出生且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回国后可以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二、所需材料

  办理国外出生小孩出生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佛山市出生登记申报表》,按要求填写。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须双方签名确认。

  2.申请人需携同子女到户政窗口申请入户。

  3.父母一方(登记入户方)的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还需提供国外永久居留权证件及中文翻译件。

  4.父母、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出生证明,须经我国驻出生地大使馆认证,并提供中文翻译件。

  6.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国外登记的离婚证明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随父亲申报的还需提供亲子关系医学鉴定书。

  7.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办理户口通知》。

  8.父母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需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的,需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主不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户主同意入户声明或公证书。

  9.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入户同意书。入政府公共集体户的,在申报表上注明即可。

  以上材料中,第1至7项为必备材料,第8至9项为符合条件时提供。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国外出生小孩出生登记的办理时限分三种情况:

  材料齐全且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理。

  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6周岁以上或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小孩办理出生登记,按照公安部要求需地市公安局审批,审批时限为27个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携带全部材料到入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审核。入户地公安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在"粤居码"微信小程序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填写表单并上传所需资料。

  第二步,户政部门进行网上初步审核。需要补充材料的,退回补充;材料齐全的,完成预受理,通过"粤居码"信息推送或电话通知申请人。

  第三步,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入户地户政窗口正式办理。

  五、办理窗口

  线下办理地点为入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禅城区在禅城分局"公安一门式"大厅,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在各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具体地址和办公时间可查阅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也可直接到业务大厅现场取号办理,现场取号不限额。

  六、收费标准

  国外出生小孩出生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注意事项

  办理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小孩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随母姓,姓名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认和登记,籍贯应当填写祖父的居住地。

  父母一方为港澳居民的,需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台湾居民的,需提供台湾身份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一方为外籍人士的,需提供国外身份证件及中文翻译件。

  通过非正常途径在异地办理了出生登记的,需注销后再随父或母入户。国内的出生医学证明用英文填写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 佛山特殊情形出生登记办理指南(国外出生+军人子女+港澳出生+华侨子女)

  >>> 佛山出生登记怎么办理流程(线上+线下)

  >>> 佛山出生登记办理条件(本市户籍+省内+跨省通办)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佛山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新生儿入户】即可获取佛山新生儿入户线上办理入口/材料清单+线下办理地点+出生登记申报表下载...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