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须知(姓名)

导语 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须知有哪几类?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出生)有什么材料要提交?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姓名)要提交?等等这些信息小编为您汇总了一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查询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各种须知问题

  1、提供申请人及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

  2、提供曾用名的资料文件。

  3、提供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籍所在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派出所出具的《姓名证明书》。

  《姓名证明书》必须证明以下内容:

  (1) 申请人的出生日期;

  (2) 申请人的曾用名是什么,曾用名因何原因曾在何处或何种文书上使用。

  4、申请人需委托他人代理办证的,则需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若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则由其父或母为监护人代理办证。

  以上证明材料应提供原本或正本。

  1、公证事项视不同的案件类型,可在户籍所在地、行为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2、公证事项在从受理当天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案件核实时间)。3、办证地点:南海公证处(本部)或各镇街公证服务点。4、办理流程:咨询--受理--(核实)--审批--(翻译)--制证--取证--归档。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大院内

  咨询电话:0757-86220271

  传真号码:0757-86221242

  网 址:http://gzc.nan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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