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须知(有(无)刑事处分证明书)

导语 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须知有哪几类?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出生)有什么材料要提交?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姓名)要提交?等等这些信息小编为您汇总了一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查询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各种须知问题

  1、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如已离境到境外定居的,应提供首次离境时间的证明。

  2、若曾被人民法院判以刑事处罚的,应提供刑事判决书。

  3、 提供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或离境前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有(无)刑事处分证明书》。

  4、 如申请人经过多次的移居,则需到原户籍的派出所出具《有(无)刑事处分证明书》。

  5、 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受理人的身份证。若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则由其父或母为监护人代理办证。

  以上证明材料请提供原本或正本。

  有(无)刑事处分证明书

  佛山市南海公证处:

  1、根据档案记载,兹证明本辖区 (男/女,于 年 月 日出生)至今日,在本辖区内无刑事处分记录。(适用于申请人一直在国内居住的情况)。

  2、根据档案记载,兹证明本辖区 (男/女,于 年 月 日出生),根据档案记载,于 年 月 日到境外定居(首次离境的时间),自 年 月 日至出境日止,在本辖区内无刑事处分记录。(适用于办理公证前,已移居境外的情况)。

  3、根据档案记载,兹证明本辖区 (男/女,于 年 月 日出生)于 年 月 日被 法院以 罪判处 、 。(适用于受过刑事处分的情况)

  证明机关盖章:

  出具证明人:

  出具时间:

  联系电话:

  注:以上证明材料由申请人现户籍所在地或离境前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1、公证事项视不同的案件类型,可在户籍所在地、行为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2、公证事项在从受理当天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案件核实时间)。3、办证地点:南海公证处(本部)或各镇街公证服务点。4、办理流程:咨询--受理--(核实)--审批--(翻译)--制证--取证--归档。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大院内

  咨询电话:0757-86220271

  传真号码:0757-86221242

  网 址:http://gzc.nan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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