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须知(声明)

导语 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须知有哪几类?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出生)有什么材料要提交?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姓名)要提交?等等这些信息小编为您汇总了一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查询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各种须知问题

  1、提供声明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2、提供已草拟的或已签订的声明书。

  3、与声明书内容相关的材料。如放弃财产权利声明应提交其享有该项财产权利的证明。

  4、如为法人(企业)申办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6、个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以上证明材料应提供原本或正本。

  1、公证事项视不同的案件类型,可在户籍所在地、行为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2、公证事项在从受理当天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案件核实时间)。3、办证地点:南海公证处(本部)或各镇街公证服务点。4、办理流程:咨询--受理--(核实)--审批--(翻译)--制证--取证--归档。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大院内

  咨询电话:0757-86220271

  传真号码:0757-86221242

  网 址:http://gzc.nan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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