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须知(遗嘱)

导语 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须知有哪几类?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出生)有什么材料要提交?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姓名)要提交?等等这些信息小编为您汇总了一篇文章,希望能帮助您查询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办证各种须知问题

  1、立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2、遗嘱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股票。

  3、草拟的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不会书写或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盖章。

  4、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资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或未婚证明等。

  1、公证事项视不同的案件类型,可在户籍所在地、行为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2、公证事项在从受理当天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案件核实时间)。3、办证地点:南海公证处(本部)或各镇街公证服务点。4、办理流程:咨询--受理--(核实)--审批--(翻译)--制证--取证--归档。

  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大院内

  咨询电话:0757-86220271

  传真号码:0757-86221242

  网 址:http://gzc.nanhai.gov.cn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